南京“特赦”食人鱼是错误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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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3日06:4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最近本报连续报道了南京海底世界准备保留食人鱼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一事后,昨天,江苏省渔政部门却在某媒体上表示此项决定没错。就此事,记者昨天再次采访了国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该局养殖处樊处长再次明确指出,南京海底世界的食人鱼必须封杀,江苏省渔政部门“保留”南京海底世界食人鱼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纠正这个问题。 樊处长告诉记者,食人鱼是一种凶猛的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外来物种,它不仅争强好 与此同时,就保留南京海底世界的食人鱼,读者纷纷打来电话提出质疑。读者张先生说,国家明令禁止的文件在南京就不好使了———谁给的特权?任何想要保留食人鱼的都可以这么说,那封杀令岂不成了废纸!读者杨先生认为,不遵从国家法律就应狠罚,看谁还敢搞特殊化,这个先例不能开,否则,你养我也养,不又成灾了吗? 就读者的质疑,记者又采访了江苏省海洋渔业局,该局渔政处的赵处长则告诉记者,保留南京海底世界的几条食人鱼对江苏不会造成危害,这样做也是一种科普示范,同时也是让广大读者能更进一步地认识到食人鱼的危害,也是对世界物种的一种保留举措。何况他们这样决定,目前国家渔政部门也没有向他们提出异议。本报将继续关注南京海底世界食人鱼的命运。 (本报见习记者李志华 记者张宪军) 《江南时报》(2003年01月03日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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