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工商处罚 四川省南充“胆大厂长”被司法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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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3日10: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汪仁洪)日前,不服工商处罚,对法院两次传唤竟然不理的南充高坪区永安页岩砖厂厂长蒋晓颖被顺庆区法院司法拘留15天。 2001年3月1日,永安页岩砖厂等30多家砖厂负责人以“南充市建材协会”的名义,擅自提高全市所有机砖企业的机砖价格:每块砖上涨3分。 此举震惊南充建筑业。不久,南充市工商局即接到相关投诉,对此立案调查。 工商局查明,永安页岩砖厂等违反了《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造成了违法事实;同时还查明:永安页岩砖厂厂长蒋晓颖是该违法行为的主要组织者。 2001年11月,南充市工商局对永安页岩砖厂作出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万元。对此,蒋晓颖不服,于2002年1月向南充市顺庆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4月,区法院作出“维持工商局行政处罚决定”的判决。5月,蒋又向南充市中院提出上诉,可又不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案件受理费,中院通知后仍不缴纳。6月,中院裁定: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7月,南充市工商局向顺庆区法院提出对蒋强制执行处罚决定的申请。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于是,南充市工商局对蒋加处罚款31.5万元,蒋应当缴纳罚款共计36.5万元。 顺庆区法院先后两次发出传票,传唤蒋晓颖,但蒋不予理睬。12月17日,法官将蒋“请”到法院后,蒋仍不缴纳罚款、拒不制定执行计划,法院遂依法对蒋予以15天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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