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昨日A2版的报道《婚不婚检自己拍板》引起市民关注,记者就此走访长沙市民政局和长沙市有关婚检机构得知,在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出台前,长沙市仍将严格实行现行的婚姻登记办法,婚检仍是结婚登记一个不可避免的步骤,不能由自己拍板。
但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认为,婚检对象应该获得更多的自主权利,婚检机构负责人也认为即使婚检不成为硬性规定,其保健功能仍应受到重视。
据悉,目前长沙市市区婚检率已高达98%以上,农村地区的婚检率也在70%左右。
记者昨日在长沙市妇幼保健院 看到一对恋人正在婚检。男方在婚检中查出肝炎大三阳,而女方此前并不知情。经手的唐医生将这一结果告知双方,最后女方在体检表一栏上注明"获知患有肝炎,同意结婚。"
唐医生说,婚检结果给双方一个提醒,如果不注意,肝炎可能传染给下一代。据唐医生介绍,他们在婚检过程中都是严格按照各项要求进行检查,也查出一些男女双方以前都没有注意到的潜藏的疾病,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唐医生认为婚检应该保留。
而针对不少人认为婚检草草了事、走过场。长沙市民政局和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婚检科相关负责人都认为,在长沙地区一般不存在此问题。长沙从上到下已建立起比较健全的婚检机构,有一套系统的婚检流程。但他同时承认在长沙部分地区婚检也有疏漏,走过场主要出现在农村。但这一情况不应成为取消婚检的理由。
长沙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认为,婚不婚检由自己来决定可能是以后发展的趋势。以后的婚姻登记政策只可能和婚姻法的核心原则--自愿原则越走越近。这位负责人说,婚检从来就没有成为结婚的必要条件,以前制定婚检政策主要是从优生优育的角度和防止性病等传染性疾病、遗传性疾病传播的角度考虑的。从这个角度上看婚检对双方和社会都有好处。
这位负责人同时强调,如果婚检今后成为自由选择也应该有法可依。他认为应该要出台相应的法律,保证结婚的双方有要求对方进行婚检的权力,双方处于慎重考虑可以自愿放弃此权力。记者 尹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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