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三陪女绑架客人勒索5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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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3日13:07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每次付小费的时候,福州人方某某怎么都没想到,因为自己出手阔绰,竟招来三陪女的绑架,还差点丢掉一部价值12万余元的轿车。昨日,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绑架罪对三陪女阿玲(化名)提起公诉。 据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被告阿玲今年17岁,霞浦人,在福州某某俱乐部上班,2002年2月至7月,福州人方某某经常去该俱乐部找阿玲,每次叫她出台都付给300元到 阿玲想到的办法是绑架。去年7月31日上午,阿玲伙同李某某、许某某和一名外号“阿猫”的男子(均另案处理),携带仿真手枪、刀、铁钉、透明胶布、尼龙绳等作案工具窜到福清市区,由“阿猫”用他人的身份证在某某大酒店登记了客房。 当日下午6时许,阿玲把方某某骗到客房。刚刚进门,还来不及亲热,阿玲的同伙就一拥而上,用透明胶布把方某的手脚、嘴巴、眼睛封捆起来,搜身抢走人民币1900余元、钻石戒指1枚、诺基亚8310手机1部、本田雅阁小轿车钥匙以及银行卡3张。随后,这伙人不断殴打方某某,逼问银行卡的密码。问出密码后,由李某某留下看守方某某,许某某和“阿猫”持银行卡到银行取款。 许某某和“阿猫”乘兴而去,却是空手而归,原来方某某的账户余额只有几十元,于是他们返回客房后,继续用殴打方某某,逼问其亲属的电话号码和小轿车的停放处。逼问后,这伙人又把方某某捆绑起来塞进了卫生间的浴缸,并将小轿车(价值126500元)开到福州市区,停放在某某大酒店的停车场。 当晚,许某某就紧急联系其朋友,准备卖掉小轿车,但未果,阿玲等4人便弃车逃往广州。途中,他们多次给方某某的家属打电话,声称要砍掉方某某的手脚,勒索50万元人民币,并告知小轿车的停放处。其后,方某某从福清某某酒店的客房挣脱离开,其伤情经检验为轻微伤偏重。到广州后,阿玲等人将抢来的手机和钻石戒指销赃后共得款3580元。 (本报记者 张镒琛/通讯员/王光忠/林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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