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 工资再拖欠就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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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3日13:07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热线消息从今天开始,福州市劳动监察支队将组织鼓楼、晋安、台江、仓山4个城区劳动监察大队,对辖区内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进行全面检查。 据福州市劳动监察支队林光杰支队长介绍,凡是在春节前,该支队接到投诉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在支队核实后将一律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给予严惩。 第二批拖欠职工工资的部分企业名单: 福州澳华贸易有限公司 福建省晨光运输公司 福州永宏钢结构有限公司 福州市第一基础工程公司 福州绿叶房产代理有限公司 福州嘉骊实业有限公司 (本报记者 王萍/实习生/李珍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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