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追究涉毒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直接责任人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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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4日07:5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广州一月三日电(唐贵江肖定东黄灿)广东将对涉毒公共娱乐服务场所追究责任,视情况予以责令停业整顿、 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理。 广东省公安厅今天称,已联合文化厅、工商管理局发出有关通知。据悉,这是迄今为止该省第一个专门针对公共娱乐 服务场所中存在严重涉毒问题进行严格管理的文件。 此次广东三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追究涉毒公共娱乐服务场所责任的规定》,规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存在对涉毒活动 放任不管、一次被查获吸毒人员十名以上、对有关部门处理时隐瞒实情和通风报信等情况的,经县以上警方负责人批准,将依 法责令停业整顿。有组织容留、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引诱、教唆、欺骗、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 场所从业人员两次以上向消费者贩卖、提供毒品,一次被查获吸贩毒人员二十名以上以及被责令停业整顿恢复营业后再次违犯 等情形的,由警方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吊销其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共娱乐服务场所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三年(被处刑罚的为五年)内不得在本省从事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经营和管理,该场地三年内不得出租申办经营原经营 项目。 据悉,一些毒品违法犯罪分子近年来为了牟取暴利,利用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特殊环境为掩护,进行贩卖、吸食“摇 头丸”、氯胺酮等新型毒品的违法犯罪活动。目前这类新型毒品有逐步取代海洛因等常用毒品之势,成为在该省范围内滥用较 为广泛的毒品。 资料显示,截止去年十一月底,广东共查处有涉毒问题的歌舞娱乐场所六百多家,破获毒品案件五千六百多起,抓获 犯罪嫌疑人一批,缴获毒品“摇头丸”两百多万粒。在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内吸食、注射毒品的主要以青少年群体为主,由此引 发的暴力、凶杀、收买、贿赂、“洗钱”等犯罪活动危害了社会稳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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