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不尊重人格尊严 5岁孩童竟患上精神分裂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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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5日14:2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5日电 现年7岁的冬冬(化名)在两年前成为合肥市乃至安徽省年龄最小的精神病患者。据中国广播网报道,近日,合肥市包河区法院一审判决冬冬就读的幼儿园赔偿其实际损失12344.7元的20%,同时给付5000元的精神抚慰金。 据冬冬所在幼儿园同学及其家长证实,1998年9月到2001年6月冬冬在该幼儿园就读期间,个别老师曾采取恐吓、体罚等方式对其进行教学管理,使得冬冬的身心遭到极大伤害。 2001年9月,时年仅5岁的冬冬被合肥市精神病医院确诊为儿童精神分裂症,医嘱其服药治疗至少5年,从而使冬冬至今没能进入小学学习。冬冬家人据此要求被告赔偿11万多元的损失及承担案件诉讼费,但幼儿园方面是认为自己的教育和管理方式没有任何过错。 法院审理认为:幼儿园在教育、管理冬冬的过程中,一些教育方式未能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也不适合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此过错与冬冬患精神分裂症有一定的关系,应对冬冬的实际损失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张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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