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副局长炮制贩毒大案 蒙冤的哥死里逃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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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6日08:34 兰州晨报 | ||
本报讯 (记者廖明 郝冬白) 1月4日中午1时许,被陷害“贩毒”并被判处死刑的出租车司机荆爱国终于迎来了法律的阳光——他被定西中级法院宣告无罪并被当庭释放。至此,一起由个别警察勾结不法分子蓄意炮制的骇人听闻的“贩毒”案被彻底推翻。 2000年6月9日,东乡县农民马宏宝及其妻严玉萍因涉嫌毒案被武威市公安局逮捕。同村人马进孝受嫌疑人亲属委托,以提供破案线索为条件要求时任临洮县公安局副局长的张文 2001年7月,张与马进孝商定将所买毒品再加工,找人“贩毒”,然后由警方抓获“破案”。马进孝将1000克海洛因加工成3669克。其后马进孝找到司机荆爱国,要求荆载其同赴临洮与东乡交界处沙楞村渡口拉病人,后马借故推脱病人不走让荆返回。当荆离开仅几百米就被警察抓获,警方从出租车后排靠背下起获9块“可疑毒品”,经鉴定表皮含有海洛因成分。租车人马进孝则在警察的眼皮底下“逃走”。荆爱国在严刑逼供的情况下,承认“知道”租车人将毒品放入车内,所以涉嫌运输毒品,一起“特大贩毒案”告破。 此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张文卓、边伟宏一直隐瞒真实情况,致使荆爱国一审被判处死刑。 在荆上诉期间,马进孝再次贩毒时被兰州市公安局缉毒队抓获,马交代了与张文卓等人合谋制造假案的事实。 真相昭示天下后,省院裁定撤销定西中院对荆爱国的死刑判决,将此案发回重审。 经过重新审查,定西地区检察分院决定对荆爱国以涉嫌犯运输毒品罪重新提起公诉。定西中级法院对荆案重新开庭审理确定,所谓荆爱国运输毒品案是张、边伙同马进孝共同策划、蓄意制造、全程控制的案件,主要证据以非法方法收集,不予确认。法院同时认为,荆爱国的行为不会对国家的毒品管理制度造成实际危害,其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采纳了荆爱国及其律师东方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薛涛的无罪辩护意见,于昨日公开宣判荆爱国无罪,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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