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牌警车当街撒野》追踪:4人携车向警方投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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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6日10:22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通讯员苏正军 记者王永晨、赵迎春)就2002年12月27日本报报道的“持枪恐吓!套牌警车当街撒野,无辜百姓惨遭暴打”一事,经公安机关紧张侦查,终于有了重大进展————据专案组透露,1月4日上午,石家庄市汇丰行贸易有限公司4人在事发9天后,开着一辆挂有“冀O 00118”黑色港资企业牌照的蓝灰色丰田子弹头面包车,到石市桥西公安分局投案,但投案人否认持有枪械。 据专案组介绍,此案发生后,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责成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马上组成专案组立案调查,省公安厅刑侦局、石家庄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派员督导。省公安厅领导明确表态,不管是否与公安有关,一定一查到底,给百姓一个交待。省公安厅还发出通知,迅速在全省范围内部署查缉“冀O 00118”牌照的车辆。与此同时,省公安厅刑侦局对这一牌照和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石家庄市公安局一方面紧急通知各县(市)区对暂扣车辆逐个排查,一方面部署全市交警严把各出市口,一经发现“冀O 00118”牌照的车辆立即查扣。专案组对重要线索展开侦查,最终查出有一辆挂黑色牌照的“冀O 00118”丰田面包车,该车是一家港资企业用车,其牌照不是民用公安专段牌照,车身也并非当事人指认的暗红色,而为蓝灰色。 专案组没有放过这条线索。据介绍,1月3日上午,办案人员在省会裕华路上发现了这辆车,并从3日下午开始对该车实施24小时监控。投案的4人———汇丰行的老板梁某某及其3名职员迫于警方的严密控制,主动在4日上午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专案组对当事双方的询问,认为案情是因超车引发的一场殴打。汇丰行一方把对方的小闫打伤,经法医鉴定,小闫的伤为轻伤。警方已于1月5日上午将投案的4人留置。至于投案人一方是否持枪威胁,伤者小闫一方的张先生至今仍坚称对方有枪,但目前警方经多方调查尚不能认定。关于手铐一说,警方目前也未查到有力的佐证。 警方明确表示,将在进一步认证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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