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茂名几人争豆腐生意雇凶砍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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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6日13:48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綦伟 通讯员杨振文)因眼红相邻豆腐档生意红火而不惜出重金雇请凶手,进行纵火、爆炸、恐吓、伤人等一系列犯罪活动的安徽人安开果终受法律制裁。去年12月27日,罪犯安开果、李盛、梁森熙、梁剑华、李晴分别被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11年、8年6个月、5年6个月和2年,而被无辜砍伤的宁亚龙一家6人均获判相应的赔偿。 受害人宁亚龙是化州市文楼镇人,从1990年起他一家人便在茂名市市区河东市场摆卖豆腐,日销量过千斤。但从2001年9月以来,先是宁亚龙在运送豆腐途中被几名陌生男子殴打致伤;接着他妻子、两个妹妹、父亲和妻兄亦先后被人在路途拦截砍伤。宁家的豆腐工场于2001年9月23日凌晨4时许和去年6月8日深夜被人纵火和引爆,幸未造成伤亡。2002年6月8日,宁家报了案。茂名市警方于同年7月10日将涉案安开果等人抓获归案。 安开果今年20岁,2001年以来,经营第3、4号豆腐档位的安开果和二姐夫汪某眼红毗邻的宁亚龙档口生意红火。去年9月,汪某和安开果雇请李盛将宁亚龙“赶”出市场。李盛即伙同哥哥李晴及朋友梁剑华、梁森熙于去年9月6日将宁亚龙打伤。一周后见其仍未停业,李便火烧宁的豆腐作坊,后又写信恐吓。但宁亚龙一家仍继续经营豆腐。安开果恼羞成怒,再次出钱让李盛等人拦路砍伤宁亚龙家人,并制造爆炸。自2001年9月以来,宁亚龙一家光医药费就用去1万多元。对于法院判决,宁亚龙及家人认为罪犯作案手段凶残而其所受的惩罚太轻,准备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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