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3名干部利用婚丧乔迁之机收受礼金被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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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6日16:12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1月6日电(记者章苒)浙江省纪委日前查处了3名利用婚丧乔迁之机收受礼金、公车私用的违纪干部。 浙江省纪委发布通报称,钱恒龙、罗新辉、罗银立3人利用职权,借婚丧乔迁之机大办酒席谋取私利,聚敛钱财,违 反了相关纪律,受到了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浙江省有关部查实,温州乐清市交通局党委委员、市公路管理段原段长钱恒龙2002年9月在其岳父行丧期间,不 仅对雇请和尚念经,道士“送地狱”等封建迷信活动不予制止,而且还利用职权,动用其单位包括3辆警车在内的7辆公车, 参与出殡送葬,自已则披布执幡走在送葬队伍前面,在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主管区教育系统基建工程的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 校管办原主任罗新辉,2002年5月为其儿子操办婚礼期间,置办酒席57桌,邀请了区教育局所属部分中小学及幼儿园负 责人及亲友,共收受礼金22万多元,其中2.798万元为与罗新辉有工作联系的中小学及幼儿园负责人所送。宁波市慈溪 市桥头镇教育办原主任罗银立,2002年1月利用乔迁新居之机置办酒席8桌,收受了应邀参加酒席的80名教师的900 0元礼金。 据了解,乐清市纪委对钱恒龙作出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乐清市交通局免除了钱恒龙公职。杭州市上城区纪委对罗新 辉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没收违纪所得。慈溪市教育局则对罗银立作出了免除职务,并责成其退还礼金的处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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