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情人亡命留遗产 原配与情妇苦争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7日14:02 云南日报 | ||
李桂芬的前夫去世两年了,但至今她和儿子没有得到前夫留下的遗产,房子被前夫生前的情人占了。 昨日,已70岁的老太李桂芬来到云南省妇联法律援助中心向律师讲述了她的情况。四十多年前,李桂芬与丈夫李某结婚,婚后他俩一直没有生育,大概1969年,他们到医院抱养了一个弃婴,并办理了收养手续。 李桂芬原以为两人就这样携手终老了,可没想到,1997年李某竟有了外遇。之后,两人就整天吵得不可开交,迫不得已,1998年,李桂芬与丈夫离婚了。当时房子判给了李某,李桂芬与儿子一起生活。李某的情人偶尔会去同李某一起住,但两人没有结婚。2000年李某生病去世。 李某去世以后,没有人愿意处理李某的后事。李桂芬又叫上儿子和其他亲戚朋友,将李某安葬了。可没过多久,李某的情人竟搬到了李某住处,占有了那套房子。李某生前所在的厂,也没有将抚恤金发给李桂芬和她的儿子。因为厂方认为,李桂芬已经与丈夫离了婚,不应享有这些权利,而李某的儿子是抱养的,无权继承李某的遗产。妇联律师了解情况后认为,李桂芬因离婚虽然无权继承李某的遗产,但其儿子是有继承权的,他们的儿子是有正式收养手续的,已经成为李某的家庭成员。李某死后,儿子有权继承父亲的所有遗产,是第一继承人。而李某的情人并没有与李某办理结婚手续,她无权占据李某的住房。在律师支持下,李桂芬决定让儿子出面打这场官司。(赵华)
免费试用新浪15M任你邮 获数码相机、手机大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