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今后不再新建墓地 零散小墓区必须平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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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7日17:1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7日电苏州市政府昨天发布通告,对该市公墓进行全面整治。通告要求:从现在起,苏州全市范围内一 律不再新建经营性墓地和公益性墓地。 据扬子晚报报道,该市还规定,规模小、墓穴少的零散墓区以及2001年11月1日后新建、扩建的墓区,必须在 今年6月底前完成平迁。 该《通告》明确规定,非法公墓一律关闭,停止经营。非法公墓内的坟墓一律迁至塔陵(园)、骨灰堂;逾期不迁移 的,就地深埋,绿化覆盖,不留任何坟头标记。现有经批准的墓地不得再扩大墓区,禁止建造和销售新墓穴;现有墓穴的占地 面积、墓碑规格等按省规定的标准整治。禁止公益性公墓对外经营。 《通告》还规定,今年年底前,现有墓地绿化应达到周围200米不见墓穴,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 张俊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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