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老院士索回财产败诉 法院认为其子行使监护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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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8日06:4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本报讯(记者时双庆) 本报曾连续报道的九旬老院士状告亲子一案昨日在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一审判决老人一方败诉。 2001年12月11日,九旬老院士李子云以儿子李哲将老夫妻二人的存折、工资卡等财产全部掌控为由,一纸诉状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返还夫妻俩的共同存款,返还老夫妻二人所购新房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及购房协议。 此案从开庭审理到最终判决历时一年有余,其间一波三折。最终,法院认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李哲领取李子云的工资,保管其财产系行使监护权,并没有改变院士老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的性质,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江南时报》(2003年01月08日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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