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电表上做手脚 10栋楼偷电31万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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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8日09:51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徐东洲)明明是居民们都足额缴纳了电费,但供电部门却总是无法收足,其中的蹊跷耐人寻味。1月6日,石家庄市电业局桥东分局在富强小区清馨苑查处了一起大规模窃电案,按最保守的180天计算,该小区的窃电量至少高达31万千瓦时以上! 1月6日,石家庄市电业局桥东分局接到群众举报,举报称清馨苑内存在集体窃电行为。接到举报后,该局调取历年来的用电记录,对比发现该小区内的确存在用电量变化异常的 据该局用电办公室邹卫星工程师介绍,供电部门在这个小区内的每栋楼都装有总电表,并且只对这些总电表负责,总电表以下由物业部门负责管理。而恰恰是这些总电表被人动了手脚,他们采用断掉电压线的方法窃电,将三相电表的电压断掉一相或者两相,如此一来,从外表上看电表仍在运转,只不过转速要慢三分之一或者三分之二,不是专业人士根本无法发现。这样以来,尽管总电表以下用户的电表在正常运转,居民在正常交费,但反映到总电表上,用电量却比实际用电量少了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在执法现场,长安物业的负责人声称自己刚刚到任一个多月,对此事并不知情。 按照《电力法》有关规定,发现窃电的单位和个人,电力部门有权对窃电用户立即停止供电,但考虑到该用户是居民用电,时值年关,而且不少学生马上面临考试,桥东区电力局只是对窃电设备进行了现场查封,并未采取断电措施。 该局副局长乔立华介绍,这是省会大规模小区窃电的第一例,规模大、性质恶劣,该局已将此事向上级部门做了汇报,并将严肃处理此案。他表示,在整个电力行业推行优质服务的今天,仍有如此行为发生,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由于清馨苑的窃电行为的具体日期已难以考证,按照《电力法》关于窃电日期无法确定的,按至少180天计算之规定,桥东区电业局向清馨苑下发了处理通知书,要求窃追电量318600千瓦时,追补电费128395.8元,并处违约金385181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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