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不开口 照样被判刑 湖北一副厅遭法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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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8日10:1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8日电受贿被查,死不开口,一样被判刑。日前,湖北一名顽固不化的副厅级贪官,在没有招供的前提下被判刑。 据此间媒体报道,去年12月20日上午,十堰市茅箭区法院一审宣判:判处十堰市建委原副主任耿少明(副厅级)6年半徒刑。 法院认定:耿少明受贿8.95万元,另有58.8万元人民币、1.2万元美元,1.172万元港币来源不明。 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以来,耿少明一直拒不供认任何犯罪事实,该案因此成为十堰市首例“零口供”贪污贿赂案件。(毛剑方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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