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解散教师失业?一教师状告广州市教育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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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8日13:01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戎明昌实习生/陈捷生)从事教育工作30多年的原广州市矿业中专教师任晓平,因学校解散而失业。她向广州市教育局提出要求安排工作,教育局答复“不属于处理范围”。任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院,近日,该案二审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10月27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作出(1997)181号“关于解决广州市矿业中专的出路及其债务问题的会议纪要”,决定市矿业中专学校被接收后, 原审法院认为,原告丈夫采用走访的形式,向教育部反映原告原是广州市矿业成人中专学校终身教师,要求被告安排教学工作,属于信访活动。法院认为,依据《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原告要求被告对教育部及省教育厅转办的信访事项作出答复缺乏法律依据,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任晓平称,被上诉方广州市教育局没有执行市政府有关文件,没有安排上诉人的教学工作。虽然被上诉方曾就广州市政府的该文件作出答复,可此后上诉人继续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均批示被上诉方应妥善处理,然而时至今日,广州市教育局仍未针对批示向其作出明确答复。因此,被上诉方的做法是明显的行政不作为。 教育局方面辩称,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批示只是信访的转办。从批示内容看,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只是要求教育局对信访作出妥善处理,并没有要求教育局作出答复或安排任的工作。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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