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盐田30家庭获医疗救助金4.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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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9日09:24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黄青山通讯员袁忠)困难群众有病求医难,难在他们缺少经济支付能力。盐田区为困难群众就医制定了基本医疗救助基金和专项医疗救助基金,解决了他们长期看病难的问题。去年盐田区有30户困难家庭享受了医疗救助,共发放医疗救助金4.5万元。 盐田区利用“帮扶困难群众专项资金”建立了低保对象专项医疗救助制度。具体办法 盐田区另设立专项医疗救助基金解决看大病困难。城市低保对象患危重病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全年个人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的,可申请享受专项医疗救助。专项医疗救助的额度按照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50%报销,全年个人累计专项医疗救助报销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确属特殊困难人员,经向街道办事处申请、区民政部门审批后,可适当提高专项医疗救助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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