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益阳市一摩托车驾驶员不满罚款状告交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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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9日10:12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 行驶证上没有盖年审的章,因而被交警罚了100元钱,摩托车驾驶员对此不服,将益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告上了法庭,昨日上午,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王维波系湖南制药厂工程师,家住长沙市开福区,王诉称,他于2002年9月28日驾驶两轮摩托车行经益阳金山南路金山广场时,由于他的行驶证上没有盖年检的章,交警以未取得摩托车年度检验合格证明仍上路行驶为由对其处以100元罚款。 但王维波坚称他已于2002年5月23日在长沙市交警支队机动车检测站检测,并取得合格证,只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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