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人硫酸泄私愤 六旬翁被判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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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9日11:20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家住哈尔滨市道里区的一六旬老翁,因与人发生争执心生怨恨,竟用硫酸泼向对方泄愤。日前,道里区法院审结了这起硫酸伤人案。 今年65岁的韩某一直在道里区防洪胡同早市出摊床。去年8月初的一天,他与同在这里出摊床的闫某因琐事发生争执,被闫某当众打了几个耳光。自此,韩某便对闫怀恨在心,并一直伺机报复。8月30日3时许,韩某拿着事先准备好的一瓶硫酸,尾随闫某到防洪纪念塔旁 道里区法院经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赔偿闫某医药费等共计3万余元。(吴滨生 本报记者 杨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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