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投毒涉案教师被释放 律师称取保候审没根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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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0日05:39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晨) 涉嫌湖北省钟祥市贺集二中特大投毒案的四名教师,在被羁押了18个月后于本月7日办理完取保候审手续,被当地警方释放出狱。四名教师中王克政的辩护律师张平认为,在法院裁定撤销起诉的一年后,检察院既不重新起诉,公安局又没有发现新证据,至今还以同意取保候审作为放人的条件,于法无据。 发生于2001年5月6日的这起投毒案曾经引起广泛的舆论关注,本报也曾于当年9月26日 5月18日,钟祥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贺集二中特大投毒案告破,4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抓获归案。警方发布会称,时任副校长的潘楷和教师王克政、毛守雄、邓宗俊4人交待,因对学校校长不满,密谋投毒,意借此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迫使校长下台,由潘楷取而代之。 2001年9月5日,贺集二中投毒案在钟祥市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潘楷等四人当庭全部翻供,并一致指控警方刑讯逼供。 2001年12月3日,检察院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不足为由要求撤销起诉。钟祥市人民法院当庭作出准许撤诉的刑事裁定。 此后,钟祥市公安局要求潘楷等四人家属取保候审,但四人认为自己无罪而未答应。今年1月,在四人已被羁押了18个月后,经钟祥市政法委协调,同意四人出狱后在当地教委工作,并许诺一年后给予他们是否有罪的答复。于是,四人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钟祥市政法委曹碧清书记告诉记者,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是12个月,所以一年内此案仍属补充侦查阶段。四人投毒的罪名是否成立,最终还要看这一年内公安机关是否会有新的调查结果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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