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凶砍伤村支书 一审被判两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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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0日08:42 华商报 | ||
本报渭南讯(记者华明)怀疑村支书在选举时做了手脚,蒲城一村民竟然雇凶手将村支书砍伤。近日,雇凶者何全胜及受雇行凶的3人分别被蒲城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 蒲城县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元旦前后,被告人何全胜在本村发现贴有辱骂何家人的大字报,怀疑是村支书徐某所为,加之他对徐某出任村支书不满,遂产生报复念头。他找到被告人王德旺,让找几个人教训一下徐某,并答应事成后给2000元报酬。王德旺便让表弟李 因案发时正值蒲城县村级班子换届选举,此事在当地引起很大震动,当地公安机关迅速将嫌犯抓获(孙鹏在逃)。经法院一审判决,何全胜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王德旺、李文武、李小龙等3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4人同时赔偿徐某经济损失1.3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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