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管部门发现无证店铺竟也托管钢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0日12:46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黄影霞 蔡菡通讯员 骆和锦 梁伟雄)经过整治,广州市的煤气市场基本上得到规范。但是,昨日记者随同广州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直属二大队联合广州市煤气公司对部分煤气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仍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店铺竟干起无证托管钢瓶。 “气瓶仓库”里煮饭 在白云区松南西街5号,10来平方米的房子里共清出了34个煤气瓶,其中24个已充气。执法队员说,按规定,这样的“液化气瓶仓库”应有防护设施,甚至连灯也是防爆的,电话也不能打。但是这间房子还是个煮饭的地方,而房子对面就是居民密集区。这一切不禁让人倒吸一口气————万一漏气该有多危险。眼前的这一个个液化气瓶犹如一个个炸弹。而且,这所房子里的人什么证照也拿不出来,旁边却立着一个“代客充气”的小木牌。 没有资质也敢供气 执法检查中还发现,一些店铺在卖燃气炉具的同时也经营充气。执法队员来到白云区松南牌坊16档的“新励诚燃气炉具”。在这里,铺面上摆着燃气炉具,但没有燃气经营证照。这里的人正在忙碌地摆弄液化气瓶。在中山七路220号某店,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零售燃气用具及备件、液化气钢瓶,门口却写着“供煤气”字样,摆着的钢瓶中有的已充气。 更为严重的是,位于荔湾区西华路和安街96号的“西华燃气用具经营部”,连燃气经营许可证都没有,竟在门口的大玻璃板上打着“免费钢瓶托管”的大字,以此吸引人们前来充气。该经营部里面,竟然有一员工一手拿着已点燃的香烟、一手拿着手喷漆在这严禁烟火的环境里为“托管”的钢瓶喷记号。 货车里充液化气 在西华路,城管综合执法队员截获了一辆可疑的小货车。结果发现,这是一辆非法运输、充装液化气的货车。该车车牌为粤A3Q374,运输证明上标着“普通货运”,但执法人员从该车上却查出了6个50公斤装的液化气瓶和27个15公斤装的液化气瓶,其中15公斤装的液化气瓶里大部分已充装了液化气。在车上发现一根胶管,只要把车厢后部的布帘拉下,用这根胶管就可以充气。这样充气不但缺斤短两,而且十分危险。按照规定,从事液化气运输的车辆必须持有“危险品运输证”和“燃气经营许可证”副证。但这辆车什么证都没有。 目前,违章经营煤气的多在城乡结合部,但中心城区也有一些无证经营点,有的甚至是打着“社区服务中心”的牌子。在西华路小梅街口,一张桌子前面立个大牌子,就经营起充气的生意,查看它的记录,本月7日是12瓶,昨日上午已有两瓶。据了解,像这样什么证都没有,只有一张桌子、一个电话,就干起了充液化气的活的现象不只西华路这个点。 在昨日的执法检查中,城管综合执法队分别给违章经营者发出了询问调查通知书,并暂扣了液化气钢瓶。据了解,将按规定对其进行罚款等处理。 本报记者 符超军 通讯员 梁伟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