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零售价可能是陷阱 年底促销虚假折扣多(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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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2日11:50 南方都市报 | ||
商家年底促销虚假折扣多,消费者要擦亮眼睛小心上当 前言 春节将近,许多市民纷纷开始添置新年的衣物用品。不少商家都打出“岁末降价”、“贴钱清货”、“全场”等招牌争相招揽顾客。 本月4日—10日,记者对广州市部分知名购物街和商场、超市进行了暗访。结果发现,商家所谓的“降价”、“打折”、“清货”水分很大,尤其在一些规模较小的店铺内,虚假降价、虚报折扣等多种价格欺诈现象较严重。 价格欺诈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物价部门表示,年前将进行物价大检查,对于商家的价格欺诈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 调查一:“最后清仓”没完没了 暗访中记者发现,不少商家打着“装修在即”、“租约期满”、“最后清仓”的牌子促销。在农林下路,几家店铺都不约而同地贴出“年底清仓”的横幅,大有过完年就“拜拜”的架势,有一家店铺甚至写着“贴钱清仓”,以吸引顾客。 记者随机采访了数位在街上购物的市民,发现不少人曾经中了“清仓”的招。家住东山区的林先生告诉记者,他6个月前刚搬到现在住的地方。最近他发现离家不远有一家商场打出了“年底最后7天清仓”的大横幅。店内“最低用品一元起”、“低价大甩卖”、“赶快来买”的标语随处可见。林先生赶紧去该商场买了很多生活用品。林先生说,因为担心商场不久就要关门,他买了许多根本用不上的东西。但好笑的是,该商场的“仓”一直没有“清”完,货品反而越来越多,品种也越来越齐全,天天仍打着“最后清仓”的招牌,林先生开始觉得自己受了骗。而且更令人郁闷的是,当时花几百元买的床垫没多久就软塌了,一个简易衣柜用了没几天也摇摇欲坠。 相信此类情况不少市民都碰到过。一位姓蒋的先生称,这种现象过年的时候特别突出。其实这些商场里的东西也不见得比其他地方便宜,但因为看到“清仓”、“甩卖”的字样,让人总觉得会便宜不少。而买了这种“便宜货”质量却得不到保障。 记者也发现,在五羊新城附近的一家商场,“清仓”的招牌已打了半年多了。每天都变换着“最后×天”的条幅,但都是从7到1这几个字循环往复,日子久了,真令人哭笑不得。 (记者旁白:此为价格欺诈形式之一————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以诱骗消费者购买。) 调查二:“全市最低”无凭无据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以“公司直销”、“内销价”等手段吸引顾客的现象尤为突出。在农林下路一家皮具店内,老板用录音机反反复复播放着“厂家直销”的录音,并称原价150元的皮包“一律30元,全部30元”。记者进去一看,发现店内所售皮包标价签很不规范,都是手写的,而且所谓的“一律30元”也名不副实,不少货品售价仍是100多元。 有些店铺打出超低价,纯粹是噱头,只是为了吸引顾客光临。在农林下路一家鞋店门口,一名男子站在凳子上高举着一块写着38元的纸牌,大声吆喝着:“38元,最低价了!”而在店内,也到处挂着降价的横幅。其中一条横幅上写着“最低10元起”,非常诱人。可记者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这10元的鞋子。问一位店员,他指了指门口挂着的一排雨伞和一只看上去很旧的凉鞋说,就那双鞋子卖10元,令记者啼笑皆非。 在上下九的一些商铺内,记者看到门口都贴着“春节特价”、“超低折价”等字样,有的甚至写着“亏本特价”。但据市民反映,不少店里常年都打出特价的招牌,从来没有不“特价”的时候,根本无法比较。更有商铺直接打出了“全市最低”的招牌,吸引消费者光顾。 (记者旁白:价格欺诈形式之二————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价格欺诈形式之三————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调查三:提价再“打折” 随着春节消费高峰临近,各商场打折、优惠、购物抽奖等促销活动也掀起高潮。一些商场玩起了“虚假打折”的游戏。打折的理由非常模糊,甚至根本没有。 在广州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大型商场内,记者发现,虽然门口打出的横幅是全场6折,但店内的商品并不是全部按6折的价格销售,有的甚至根本没有折扣,打折的只是其中部分商品。一些小型店铺的乱“打折”现象更加严重。有的打折没有任何理由,就写着“原价98元,现价38元”。有的还进行没有根据的比较。一家卖丝袜的店铺门口挂着的招牌上写着“专卖店价格为29·5元,本店促销12元”,但记者问是哪里的专卖店时,店员却无从答起。 部分大商场的打折也藏有不少猫腻。在一家商场内,一些非常著名的品牌衣服特价只有原价的两三成,甚至更低,一打折动辄就少了上千元。记者问打折的理由时,得到的回答是“春节特价”。但据市民反映,有的衣服原价根本没有那么高,商家是提了价后才打折。据调查,商家经常会在节假日期间搞“折扣”促销,而其手段不外乎3种:一是假打折。即前面提到的这种方法;二是买300元送100元甚至200元。但这100元或者只能购买该商场内指定产品,或者只能与现金一起用来购买商品。而商场内指定可用购物券的商品价格都高于平常的价格。三是假赠送,假抽奖。这些打折陷阱常常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记者旁白:价格欺诈形式之四————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价格欺诈形式之五————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 调查四:“建议零售价”水分大 本月9日,记者在农林下路商业街暗访时,发现不少店铺的衣服标签上都有“建议零售价”一项。在一家商铺内,记者随手一翻,就看到一条西裤的标签上写着“建议零售价:289元”,但西裤实际售价却只有19元。仔细一看,这家店内大部分衣物都只售19元、29元,但“建议零售价”却高于这个实际售价10倍以上。记者随后在其他几家商铺都看到类似情况。 业内人士称,标注“建议零售价”的商品一般都是厂家新推出的商品。厂家制定的“建议零售价”属于一种提议性行为,仅供商家进货、消费者购物时参考,与商品的市场零售价应当大体相当。之所以会出现这种价格“倒置”,主要是因为少数厂家为了招徕更多的批发商和零售商进货,有意将“建议零售价”定得虚高,让商家感到大有赚头。同时,商家还可以此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 名实不符的“建议零售价”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甚至带来市场混乱。它的背后隐藏着厂家与商家某种难以言明的默契,无形中成了商家误导消费者和搞促销的帮手。 (记者旁白:价格欺诈形式之六————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 -物价部门:节前开展价格大检查 本报讯针对春节购物高峰期间容易发生价格欺诈的现象,广东省物价局日前表示,将在春节期间以制止价格欺诈为重点,加强对市场调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春节期间,重点开展对虚假标价、虚假优惠、虚假降价、虚报折扣、虚报馈赠、价格误导、质价不符等价格欺诈行为的监督检查。 记者获悉,这次节前检查将严肃查处采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变相涨价的行为,坚决制止价格歧视行为;禁止以价格自律为名,串通定价、限制企业自主定价、分割市场、妨碍竞争的行为;制止价格同盟、谋取暴利以及其他坑害消费者的价格违法行为。制止各类不正当价格竞争,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新闻链接 价格欺诈最高罚20万 去年1月1日,《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开始正式实施。国家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价格欺诈行为均有权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该规定指出,经营者进行标价宣传时,不得标示无从比较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等。按照有关规定,对价格欺诈行为,物价部门最高可处以20万元罚款。 去年7月,广东省物价局在禁止价格欺诈的公开信中指出,经营者应按规定使用降价标价签,如实填写降价原因、降价时间、原价和现价,降价标示的降价幅度,不得与实际不符,不得虚构原价或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扣、谎称降价或将要提价等。本报记者 严慧芳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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