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月子婴儿感冒又骨折 谁来给“月子中心”定行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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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2日18:2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12日电今天从朝阳法院获悉,北京市首起因为坐月子引发的官司已经被受理,一位母亲以自己的消费权 、健康权被侵犯为由将一家“月子中心”告上法庭。谁来给新兴行业设立“行规”成为引人关注的问题。 据北京晚报报道,去年10月16日,吴女士母子在产后第5天住进了一家“月子中心”。吴女士说,由于该公司护 理人员护理不当及人力极度缺乏,造成小儿严重感冒、大量吐 吴女士说,为给孩子治病,她在月子里着急、上火、流泪,留下产后后遗症。吴女士认为“月子中心”应为她没坐好 月子负责,侵犯了她们母子的消费权、健康权。吴女士请求法院判令月子中心双倍赔偿她入住期间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经济和 精神损失费共计8万余元。 “月子中心”总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月子宾馆是一个新兴行业,在全市也没几家,目前尚无统一的行业管理 。他们只为母婴提供保健护理,不承担医疗责任。这位经理还说,吴女士儿子感冒有她自己护理不慎的原因,而孩子骨折也没 有证据表明是公司护理人员护理不当造成的。吴女士月子没坐好,不能怪“月子中心”。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工作应由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并监督管理。然 而目前,“月子中心”作为新兴的行业,只在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没有政府或卫生部门对其进行经营许可的监管。对于这个 涉及母婴健康,专业性非常强的行业来说,制定行规已经成为当务之急。(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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