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头痛做手术术后偏瘫 医院一刀割出160万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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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3日03:32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李欣悦)一位38岁的女患者因头痛到医院就诊,经院方诊断后为“右侧大脑动脉瘤”,欲实施“右侧大脑前动脉瘤夹闭术”。手术中医生们改变手术方案,实施了“加固术”,术后患者非但没有好转反而出现偏瘫、失语、大小便失禁、咀嚼吞咽功能丧失、右眼失明、智力低下等一系列可怕症状。经中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专家会诊及DSA(血管造影)片显示,结论竟为“左侧大脑动脉瘤”!难道手术做错了?悲愤疑惑的患者家属拒绝了院方主动提出的赔偿方案,将其告上法庭,索赔160余万人民币。 手术方案临时改变 2001年12月11日,家住鞍山市的患者孙丽突发剧烈头痛,并且恶心、呕吐,家属们急忙将其送到鞍山市中心医院就诊,经诊断为“右脑前侧动脉瘤”,12月15日,由该院神经科主任医师胡某、张某二人为其进行“大脑动脉瘤夹闭手术”,术前家属在手术协议书上签字。在手术记录上记者看到“在全麻下右翼点入路,探查见右前动脉有一动脉瘤,钳夹困难,用医用胶加固。”6个小时后手术结束。 12月19日开始,患者出现失语、进入昏迷状态。第二天,经CT复查,结果为右侧脑梗塞。12月25日,当家属们怀着巨大疑问拿着该院DSA片找到主任医师胡某询问动脉瘤的具体位置时,胡指在了左侧后交通动脉位置上,家属们大呼“这可是左侧!”胡解释,“我们的切口做得长,能够做到对侧。”“那你们夹闭术中用的进口瘤夹在哪?”胡这才承认,“我们没夹。”至此,已是术后10天,患者家属才知道原定的动脉瘤夹闭术并未施行! 患者拒绝“私了” 2002年1月4日,见孙丽仍处于昏迷中,焦虑的家属来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请专家复查了一张三维CT片,该片仍显示动脉瘤位于左侧交通动脉,尚未摘除。那么手术加固的所谓右侧动脉瘤到底是什么?患者术后呈现的症状是否与其有关?2002年1月7日,家属再次与胡、张二位主任接触,当晚,胡主任表示愿意和平解决此事。之后不久,院方代表向患者家属承认错误,赔礼道歉。并拿出“关于患者孙丽医疗赔偿的费用计算”,共计10项,赔偿总额460838元。但被患者家属拒绝,一个月后,孙丽家属将鞍山市中心医院告上法庭,索赔160余万元。 双方走上法律程序,医院也为此出示一份关于患者治疗经过的情况说明,上书“2002年5月14日,院内会诊,诊断为蛛网膜下腔出血,右前动脉动脉瘤成立。手术指征明确,手术正确。”为此,孙丽的丈夫宋建立在法官的陪同下又一次到医大二院请求专家会诊,结论仍为“左侧颅内动脉动脉瘤,右侧颅内动脉及其分支未见异常。” 对“一审”医疗鉴定提出“上诉” 此时,惟有申请医疗事故鉴定,2002年10月28日,受理此案的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委托鞍山市医学会对诊治实行鉴定。要求:“鉴定在对患者的诊治中,院方是否存在诊断失误,而导致手术部位错误的问题。”去年12月11日,鉴定结果中说明“DSA脑血管造影报告不准确,临床医生术前未发现左侧后交通动脉瘤。目前临床症状主要是血管痉挛缺血所致,手术在一定程度上可加重血管痉挛。医疗机构在治疗过程中负有次要责任。” 目前孙丽仍处于失语、偏瘫、右眼失明状态,丧失吞咽功能,每日靠输6次流食维持生命,而这种状态已持续一年有余。接到鉴定书的家属已提出了上诉,今天,他们将到省医学会履行相关手续,由省医学会重新鉴定。而此案的最终结果,还要等待一段时日。据悉在庭审中,患者家属还将出具部分录音资料。这场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刚刚颁布不久就发生的涉及巨额赔偿的医患纠纷究竟会如何收场?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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