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指定位置放置物品 自考生考场丢包责任谁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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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3日11:16 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东平实习记者刘虎虎)西安市的咸女士在陕西省安装技校考点参加全国自学考试时,按照监考老师要求,将随身携带的提包放在指定位置,谁知交卷后却发现包不见了。该考点一老师称丢包一事与考点无关,但律师认为考点应负主要责任。 上周六、周日是全国自学考试的日子。咸女士周六下午在陕西省安装技校参加考试。4时左右,咸女士提前交卷后去拿包时,发现自己的包不见了。她赶紧报告监考老师,监考老 据咸女士讲,她的包里有一部小灵通、一支录音笔、一些现金和工作卡等物。她说考试前,监考老师让考生把携带的包统一放到教室后边,她交卷时教室里还有七八个人,先走的可能有十几个,如按先走的人的准考证查,有可能找到丢失的包。但她昨日上午去安装技校找校方协商此事时,一老师不让她上楼。 一名自称陕西省安装技校保卫处工作人员叫张铭的老师说,考试纪律明确规定考生不许带包、手机、BP机等进入考场,凡私自携带者,该科考试试卷作废。他认为考生考试时丢了东西与考点没有关系,应当去找公安机关,同时他还提出考生丢东西没有人能证明。记者提出要见考务办相关负责人,张铭以正在考试为由拒绝记者进入。11时考试结束,张说还要装订试卷,要等到11时30分。直到11时45分,大楼的推拉门已关上再无人下楼了,张铭才答应带记者上楼,然而考务办的人早已走了。 对张铭的说法,咸女士认为,她可以找至少4人证明她是带着包进考场的。她还说带包带手机是普遍现象,监考老师在考前让考生将手机、传呼机关机,将包放到教室后边指定位置,而且在考试过程中,还有人的手机响,监考老师也只是让把手机关掉,并没有说别的。记者在考场外等了一个小时,发现出来的数百名考生95%以上都带着包,有的一出来就从包里掏出手机通话。 那么究竟在考试时丢包应该谁负责呢?合睿律师事务所的宋海龙律师认为,考生进入考场,将随身物品放到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时,和考点已经发生了事实上的寄存关系,考点有负责看管的义务,考点对此事应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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