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睦邻里为狗翻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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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3日12:27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吴红金)小狗抢食受伤,原本和睦相处的邻里竟为此动粗,并由此引发了一场“狗”官司。近日,綦江县法院判决:狗争食无错,人互殴违法,打人者赔偿被打者经济损失932元。 綦江县古南镇的任某与胡某两邻居平素关系较好,互有往来。两家都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狗,并视其为心肝宝贝。去年2月14日上午,两只小狗为争骨头而相互对咬,以致都挂了彩 法院为任、胡两家的修好,力促双方协商解决纠纷,经多次调解,两家分歧仍无法消除,法院只好以判决的方式终结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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