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大哈“打的”去年丢物318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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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4日02:09 西安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公安公交分局获悉,2002年该局共接到乘客乘坐出租车丢失物品的报案318起,由于证据不足大部分物品无法追回。民警通过本报提醒全体市民和中外游客,乘坐出租车时一定要照看好自己的钱物。 在这318起报案中,丢失人民币合计32万余元,手机72部,电脑6部,各种证件,金、龙、银卡等。和上年相比,报案上升了4.7%。报案后,虽经公安民警艰苦寻查只追回现金1 公安机关提醒乘客,乘坐出租车在下车时一定要索要发票,留心车牌号。这样一但物品丢失,公安民警可据此立案查寻并追索物品。如果物品丢失什么也说不清,什么证据也没有,将很难追回遗失的财物。 记者 朱百平 通讯员 韩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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