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贼盗货物销赃找失主 两名犯罪嫌疑人自投罗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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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4日09:40 华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刘安)利用工作之便偷走客户托运的货物,再让老乡寻找买家,没想到销赃时却找上了失主,两名犯罪嫌疑人就这样自投罗网。 2002年11月,张先生通过西安市东郊某货运公司,向山东的客户托运5台数码印像机及其他一些物品,总价值2万多元,但客户一直没有收到。正当张先生与货运公司进行交涉时,2003年1月10日下午2时许,一个自称姓朱的男子打来电话,问张先生是否购买数码印像机 2003年1月11日中午12时许,张先生向西安市公安新城分局长乐西路派出所报警,民警当即随张先生一道赶至朱某所在公司,张先生进去与朱某谈“生意”,经讨价还价,朱某于下午5时许拿出了另外4台印像机,民警迅速采取行动,将朱某带回派出所审查。 经审,朱某名叫朱述斌,商洛人。他交代,这批货是在张先生委托的货运公司当搬运工的同乡沈新民利用工作之便偷出来的,然后交给他销赃。由于不懂这批货的用处和价格,他上网查看,发现张先生的公司从事此类业务,就拨打张先生公司的电话与张先生取得联系。 根据朱述斌的交代,11日晚10时许,民警将正在货运公司值班的沈新民抓获。此时距张先生报警仅10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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