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的说明不能证明收费的合理性 212户居民告倒阜阳物价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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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4日10:09 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阜阳市供电局进行一户一表电网改造时,收取212户居民每户270元的贴费,居民认为这是乱收费,阜阳市物价局却出具了一份《说明》以证明贴费收的没有错。212户居民因此把物价局推上了被告席,法院判处物价局败诉。记者昨天获悉,物价局目前正在申请抗诉。 2001年1月12日,阜阳市供电局下属的颍东变电所与阜阳市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线 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此案由该市颍东区法院审理,2002年9月18日,法院就此作出一审判决,撤消该市物价局《关于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费用标准批复的说明》,并要求该局在判决生效20天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即重新下文)。但阜阳市物价局对此拒不执行,致使阜阳市供电局拒不退还贴费。 记者昨天下午就此采访了该案的审判长吕治河法官,吕治河说,物价局出具的说明引用法律条文不当,不能说明270元收的合理,颍东区法院对此案的审判十分重视,并经请示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后才作出了一审判决。 物价局目前正在申请抗诉。 (本报记者 许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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