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交通堵塞和市民挤伤 商场开业需公安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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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4日11:32 武汉晨报 | ||
一商场开业促销,造成交通堵塞几十小时,110余名乘客延误班机。昨日,市公安局为防类似事情发生,通告商家开业需公安审批。 据了解,我市1998年出台的《武汉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大型展览(销)会,物资交流会和大型降价促销、开业庆典等大型商贸活动,除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外,还应在举办前10天,报所在地公安分局会同交管、消防等有关 据介绍,由于目前各商家并没有按照这一规定向公安部门申请,事前商家的安全防范、治安管理措施不到位,不时造成店铺爆棚、商场堵门、市民挤伤、交通堵塞等不良后果。 市公安局昨日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此规定:对未经批准和不具备安全条件举办大型商贸活动的,将依照《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对主管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举办单位处3000元以下罚款,并可责令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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