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非法侵入继母住宅 领刑六月引人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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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5日10:38 长江日报 | ||
昨日,一起由江岸区法院判决的“女儿非法侵入继母住宅”案,因女儿被判拘役六个月而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和争议。 47岁的敏丽(化名)从小就住父亲单位分的一间位于江岸黄石路20平方米的小屋。1976年,母亲去世后,敏丽的父亲和杨某结婚,由于三人同住一屋,围绕房产的归属自然也产生了不少矛盾。 据悉,敏丽婚后和丈夫另外居住,法院也曾判决并强制执行,于2001年11月9日将房判给敏丽的继母杨某使用。但敏丽却认为,该房是父亲留下的,即使判给了杨某,自己仍有居住权,不愿意退出。 2002年1月,杨某突然将房租给一朋友居住,同年3月,敏丽趁杨的朋友外出的机会,和丈夫一起非法撬开门锁进屋居住,杨某和其朋友多次劝敏丽搬出去,但敏丽就是不听,随即杨某将自己的女儿以非法入侵住宅罪告上法院。 法院认定敏丽触犯了非法入侵住宅罪,判决其拘役六个月。(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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