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超市摆谱收“续签费” 百多供应商不买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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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6日15:41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1月16日讯(记者谢嘉明 朱英华) 合同期满后商场提出续签合同,同时要求供货商交纳“续签费”,1月15日,南宁市100多名供货商为此与南城百货超市发生纠纷。 元月上旬,南城百货超市的供货商收到店方发出的通知,要求在元月15日前办理供货续签合同。一些供货商前往签约时却发现,超市要求,在交纳去年种种“赞助费”、“店庆 据悉,在同城的超市中,还没有收取“续签费”的先例。一些供货商对此表示不满,他们认为,这是超市变相加重他们负担。一位供货商告诉记者,他的产品在超市一年的营业额才12万多元,交纳各种“进场费”就需1万多元,现在又冒出个“续签费”,无形中是在他的饭碗中抠出利润。另一些供货商则担心,此口一开,同城其他超市也效仿,经营将难上加难。 南城百货也有自己的说法,称这是他们的经营决策,属商业行为,并非要在春节这个销售旺季前故意为难供货商。南城百货一位负责人还说,“续签费”并非中途强加,现在合同到期,同意该条件就续签,不同意则不续签,应该说是公平的。 元月12日,南宁市永新区工商联向超市发函,对其收取“续签费”的做法提出质疑,但未获回应。元月15日,百多名供货商决定不再和超市续签供货合同。该事件引起有关部门关注,商贸局、工商联、城区政府已介入协调、磋商。至晚上8时记者发稿时止,供货方与超市仍在协商中。作者:谢嘉明 朱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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