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子归案 量刑从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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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7日07:1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 刘旭东是叶县农民,今年只有23岁。2001年12月,在郑打工的刘旭东与女友许某同居。去年9月9日上午,刘旭东与女友发生激烈争吵。恼怒之中,刘旭东顺手拿起了一把水果刀向许某的胸部、背部猛刺20多刀,而后自杀。住在刘旭东楼下的刘母听到儿子与女友打架,赶紧上楼,将两人送往医院。许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儿子仍处于抢救中时,刘母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昨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认为,刘旭东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鉴于案发后,刘母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抢救,又主动报案,可视为母亲送子归案。刘旭东在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视为有自首情节。一审作出判决:刘旭东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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