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公安分局杨庄派出所———没收万余元“赃款”拒开票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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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7日09:02 华商报 | ||
“我交了钱,为啥不给开票据,如果没票据,咋能证明派出所是以‘赃款’名义收的?”1月13日,说起自己的1.2万元“赃款”被没收而派出所拒开票据一事,蓝田县的杨学礼气愤又无奈。 买便宜“毛金”惹出“麻烦” 杨学礼老家在蓝田汤峪。几年前,他和家人一起到西安市文艺路做生意。据他讲,去年10月,一位姓张的老乡找到他,说一个朋友手里有毛金(未提纯的黄金),问他要不要,他当时回绝了。几天后,张又找来说,朋友急着用钱,毛金可以便宜出手。杨学礼动心了,就随张去见一个叫龚新兵(音)的人。大约30岁的龚也是蓝田人,那时住在西安市北池头村。看过金子,杨学礼觉得成色不好就不想要,但龚又把价钱降了一些,随后杨花1.8万元买了400多克毛金。 后来,那些毛金提纯了91克,杨学礼算了笔账,发现按当时的金价,自己要赔一万多元,就赶紧给姓张的打电话询问龚的下落,张说人已经走了。此后,再也找不见龚了。就在杨学礼自认倒霉、全身投入到自己的生意中时,去年12月28日下午,长安区几名民警突然将他带走。民警说,他从龚新兵处买的毛金属赃物。 交了1.2万元“赃款”后被放回 据杨学礼回忆,当日他被带到长安区公安局刑警队的一间房子后,约被询问了一个多小时,随后就又被带到当地一家宾馆的客房内,询问他的民警自称是长安区杨庄派出所的。到了12月29日晚7时许,他又被送到当地的收容站,晚11时许才由家人接出。妻子告诉他,按杨庄派出所的要求,已经交过1.2万元“赃款”了。 因为觉得冤枉,更加上派出所没开单据,此后杨学礼多次找派出所索要,但均无结果。对此,他一肚子委屈:“现在黄金市场开放了,我为啥不能买?何况买金子时,我又不知是赃物。再说了,杨庄派出所不开单据,凭什么说就是以赃物退赔的名义收的?” 派出所拒开收款单据 1月13日上午,记者随杨学礼来到杨庄派出所,见到了派出所所长薛文。 面对杨学礼索要交款票据,薛坦然地讲,“那个(指交款)不开条子。”他说,“单据不会给你(指杨学礼)开,你可以找任何地方打听或反映……拿你1.2万元钱不是罚款,我们认为是赃款,是应该追回的款。你对此有异议,可以去市局(西安市公安局)反映。” 据薛称,去年11月2日,龚新兵与其姐夫孙某到库峪金矿谎称收金子,诳金矿的王某等3人带着数百克毛金来到长安区引镇某酒吧二楼。戥完金子后,龚借机揣起金子与孙某逃走。报案后,警方抓住了龚,现在龚已被“取保”。 就此,记者13日与杨学礼一起来到长安区公安局,法制科一位姓陈的民警听明来意后说:“收了钱怎么能不开手续!”下午,记者与杨又一同到了省公安厅警务督察队,一位姓邢的民警建议杨学礼尽快向西安市公安局反映。同时指出,“就是拿人一根针也要开票呢!何况是钱。” 对此,西安市国衡法律事务所的金秦英律师认为,派出所收钱不开票据的做法是不对的。龚某已被抓到,派出所完全可从其身上追回赃物或赃款,但却让买金子的杨学礼再交一回钱,明显是不妥的。 1月14日上午,记者来到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货币经营处,该处一位姓赵的女士介绍,按以往规定,民间黄金买卖是违法的。黄金市场开放后,民间黄金交易则应在(上海)黄金交易所进行。对各省来说,此项业务均由当地商业银行负责。由于目前当地商业银行还未正式开办此项业务,故处于过渡时期的民间黄金买卖,还没有确切的文件规定。 本报记者山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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