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首例—卖假货遭刑事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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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1日08:4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龚欣实习记者杨东)记者昨日从成都市工商局直属一分局获悉,该局近日在荷花池市场内查处了一起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案件,挡获假冒的海飞丝、飘柔、潘婷等洗发水及化妆品1000余件,市场价值高达28万余元。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的许小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 据介绍,这是我国新刑法实施以来,成都市首例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而被追究相关刑 相关法律按照刑法第214条、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凡个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市场价值超过10万元;单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市场价值超过50万元者将依法追究其直接责任人的相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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