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藏891发子弹6年 嫌犯已被咸阳警方刑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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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3日08:52 华商报 | ||
本报咸阳讯 (记者达愚)陕西省咸阳市体育局射击场一名工作人员在当兵服役期间,竟然将一些子弹未按规定上缴弹药库,反而私藏到自己家中。咸阳市警方在接到群众报案后,在犯罪嫌疑人家中当场查获子弹891发。 据悉,1月16日中午11时许,咸阳市文汇刑警中队的巡警在巡逻途中,遇到一名民工向他们举报:2002年8月中旬,他在为咸阳市新兴北路世纪星苑一位住户搬家时,感觉到 接到举报后,巡警立即向上汇报,分局和防控支队领导当即指示派出所和巡警查处。警方人员立即赶到世纪星苑住户李某家中。在经过说服教育后,李从其卧室的立柜中拿出了一包子弹,经过警员辨认,是冲锋枪子弹,共计475发,但这和民工举报的数目还远不符合。随后,民警依法对李的住宅进行了搜查,又从其立柜中搜出416发手枪子弹。 据犯罪嫌疑人李某(男、39岁)交代,1997年1月,他在外省某县人武部任军事科长时,将民兵和学生军训打靶时余下的子弹没有按规定上缴到弹药库,而是私藏起来,并在2001年转业时将子弹带回咸阳家中。 警方人员介绍说,李某私藏的子弹多达891发,一旦流失,后果不堪设想,幸亏群众举报,才避免了意外发生。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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