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杭州市作家协会主席李杭育故意伤人案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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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4日06:2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杭州一月二十三日电 (张 文) 原杭州市作协主席、著名作家李杭育故意伤人一案,今天在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开 庭审理。 据悉,二00二年七月九日晚,李杭育因停车问题与四十六岁的宋凤英发生口角,混乱中,李一拳打中宋的嘴部,并 不顾保安和朋友的劝阻,一脚踩在宋身上,李的一名女同伴喻敏华也补了几脚。经医院和法医鉴定,宋凤英两颗牙齿脱落,左 肋第四肋骨骨折。两名 现年四十六岁的李杭育原为杭州市作家协会主席,系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寻根文学”代表作家之一。 事件发生之后,引起了当地社会的普遍关注。今天下午,西湖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了此案。原被告双方均列举了不少 证据,法院因被告提出异议而决定择日再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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