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恭元受贿案开庭 贿赂竟称是“礼尚往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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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4日08:56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1月23日,原深圳市政工程公司(后改名为天健集团)总经理、党委书记马恭元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位据称私人身家就有1700多万元的前老总在昨天的庭审中否认了所有被指控的罪行,并称只是“礼尚往来”。境外资产就有800多万 检察机关指控马恭元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深圳市市政工程公司总经理、党委 在昨天的庭审中,马恭元对所有指控均不承认,或者说有些钱是自己或妻子挣来的,或说“记不清了”,所收礼品则是“礼尚往来”所得。一张会员卡价值数十万1996年上半年,挂靠市政工程公司六分公司的个体户庄某因工程款问题与深圳易初配销有限公司发生纠纷。同年5月11日,马代表市政工程公司参加SAM'SCLUB验收及工程款协调事宜,易初配销有限公司最终同意将工程余款付给市政工程公司六分公司。为了感谢马恭元,庄于1997年初在马恭元的办公室送给马恭元一张深圳名商灯光高尔夫球会员卡,价值港币23.8万元。 马在庭上辩称,他与庄某“能对上号,但并不熟”。“纠纷解决后,庄某曾先后两次提出要送我会员卡,我得知庄某有一个很有背景的亲戚。为了公司的利益不能得罪这样的人,而且庄说产权并不是我的,于是就收下了。但一次也没有用过,放在香港汇丰银行的保险柜内。”100万港币“借来炒股” 据公诉人说,1996年上半年,时任市政工程公司海南分公司经理的郑某陪同马恭元去香港,在亚洲商业银行西环分行,以马恭元的名字开设了一个账户,先后转入100万港币到香港汇丰银行的马个人账户上。对此,马恭元称他与郑某是多年的老朋友,“在一次吃饭时提到炒股票的事,郑某主动提出借给我100万港币用来炒B股,我还写了一张借条给他”。后来因“大家都太忙了,还钱的事就这样拖了下来。都是朋友借点钱不算是什么问题”。一手接钱一手给项目 据指控:挂靠市政工程公司第八工程处的郑某为了获得马恭元在承建工程方面的帮助,分别于1996年和1997年送给马恭元港币共计6万元。此外,还送给马恭元西洋古钟一座,睡佛一樽。为此,郑以市政工程公司名义于1995年至1998年承建了科苑立交工程、高科技开发区土石方工程等八个工程,工程总造价达5049万余元。马则辩称:“我从未帮助郑某承揽工程,我们是朋友关系。彼此送点东西是很正常的,我还曾经送给郑某一个从西藏带回的礼品,价值也不菲,这是礼尚往来嘛!”1997年2月,马恭元以个人名义在香港西环贝路窄街119号汇丰银行设立保险箱一个。据香港警方提供的资料,里面除马受贿存入香港银行的136万元港币外,剩下的共877万多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来源,马恭元解释说是夫妻俩“有的通过天健香港分公司转账,有的是三五万不等自己拿着,或者几个朋友分着拿到香港去的”。马曾对妻子说,这些钱足够她和儿子移民到国外和买房子了。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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