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假酒抗执法 欲自焚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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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7日14:28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 去年底,天津市某食品经营部老板戴某因贩卖假酒,被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查处并罚款。2天后,戴某没有及时交纳罚款,检查大队遂再次来到经营部执法,不料戴某不但抗拒执法,反而将事先准备好的汽油往自己头上、身上浇洒,并手持打火机企图自焚,妄图以此来威胁执法者。后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将戴某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戴某以放火自焚的危险方法危害社会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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