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着男友的孩子却与别人办喜酒 脚踏两船酿苦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8日10:17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1月28日讯 (记者唐正芳) 怀着男友的小孩却与另一人办了喜酒,在提出与男友分手时,男友要她赔偿1万元的损失费,否则,就要“搞掂”她全家。从平果来南宁打工的方苹(化名)用情不一,终于尝到了“脚踏两只船”带来的苦果。 不知如何处理这事的方苹日前找到记者大倒苦水。据方苹说:1994年,她与做厨师的小康从相识到相恋,感情一直不是很合得来,经常吵架。原因是小康一有钱就拿去请朋友吃 记得2000年方苹怀了小孩后,决定流掉,而小康坚决不同意,却又拿不出钱来,双方就吵了起来。小康就威胁她:“不跟我可以,拿1万元来。”方父想息事宁人,给了他2000元,小康却嫌少,仍然不许方苹离开他。 方父认为2000元已摆平了方苹与小康的事,当年便介绍小伟给方苹,因为是父母之命,又不敢提还与小康在一起,方苹便于2002年12月在村里与小伟办了喜酒。然而,因为小康的威胁方苹仍继续与他同居,并在此前的2002年7月份,她已再次怀上了小康的孩子。 今年元月,方苹觉得再这样下去,她无法脱身了,便向小康提出将孩子打掉,永远地离开小康。一无所有的小康坚决不同意她离开,更不允许她再次将小孩打掉。小康认为,方苹玩弄了他的感情,得付给他1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如果不付钱,将杀掉她的全家。 方苹叙述完之后,无奈地说:“只要他不再找我家的麻烦,我愿意付给他1万元。”对于记者提出的“你付了他1万元,能否保证他不反悔”的问题,方苹无言以对。 作者:唐正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