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公司老总诈骗储户近亿元 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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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8日10:4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28日电西安昨天一审判决了一起诈骗案。诈骗储户存款近亿元的西安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樊 坤被判死刑,该公司业务员王燕强被判死缓,原农行西安市西影路分理处副主任屈喜荣被判无期徒刑,其余银行“蛀虫”也各 自领刑。 据华商报报道,现年32岁的樊坤是西安人。1999年8月,他以凯业公司的名义,打着旧城改造的招牌,取得了 位于西安市东大街北侧的一块39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期为50年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樊坤决定投资兴建商业综合楼。因无建设资金,他开始打起了国家财产的主意。199 9年夏,樊坤经公司业务员侯长卫介绍认识了农行西安市西影路分理处副主任屈喜荣,3人商定,以高息为诱饵,诱使储户将 资金存入屈喜荣所在银行,然后由屈负责提供储户存款预留印鉴,由樊坤、王燕强仿照刻制,伪造银行支票,达到从银行转、 取款占用的目的。 1999年7月9日,樊坤伙同侯长卫,通过张宇(无业人员)将长安县乡镇企业合作基金会的500万资金高息引 存到农行西影路分理处。屈喜荣提供了基金会的开户存款并预留了印鉴卡的复印件,王燕强随即找人仿制了全套预留印鉴,伪 造了银行支票,将上述500万元存款转到雁塔经济技术服务部占用。此后一直到2000年11月,樊坤先后在各大银行发 展“蛀虫”,内外勾结,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手段大肆骗取银行资金,先后将十多家单位的9700余万元巨款非法转账 让他人占用,直到案件审理期间,绝大部分仍不能归还。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樊坤等人均构成了票据诈骗罪,而且数额非常巨大,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根据我国 刑法规定,主犯樊坤和王燕强分别被判死刑和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樊坤拉下水的屈喜荣等10名银行工作人员及其他 涉案人员也分别被判刑。扣押的案款251万余元以及汽车4辆按比例发放给被骗单位,凯业房地产公司的土地使用证和39 00平方米的土地也由人民检察院处理后按比例分配给受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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