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命不值钱”老板娘找人唬女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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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8日14:20 长江日报 | ||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26日上午,几名自称是厦门东龙陶瓷公司老板娘“朋友”的女士找受害女工“沟通”。一郑姓律师竟说出如下几点:1、偷窥只是个人观看,没有进行传播,不至于构成侵犯人权;2、现在媒体越宣传,知道的人越多,反而对你们伤害更大;3、偷窥是个人的变态行为,是不道德的;同时老板娘梁太太是最大的受害者;4、这个案件如果起诉,也只是民事案件,不是刑事案件,人格权受到侵犯,赔偿大都比较低。 女工们反映那名女律师还说:中国人的命不值钱,死了给一点钱就没事了,你们被人家看一下又怎么样!另一台商提出,给每人3000元了事。 下午,记者打电话向郑姓律师核实情况。郑表示自己并没有代理这个案件,承认“自己说话欠考虑”,后悔“做了冒冒失失的事情”。晚上,郑给记者来电称,“今天上午起得太早,可能昏了头,如果说了过头话,愿意向女工们表示歉意”,她同时请求记者不要把她说的话登到报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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