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岗5分钟被窃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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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31日03:38 新闻晨报 | ||
晨报讯将5万元房款置于门房又擅自离开,造成巨款失窃。某房地产公司职工潘某因此被公司告上法庭。昨天,闵行区法院作出要他赔偿公司5000 元的判决。 潘某原在该房产公司某门店任业务经办人。去年4月6日,为付客户房款,他从银行取出5万元放入门店铁皮柜内。下午,因有“同事”看店,他离开了一会。5分钟后当他回到门店时,发现放置巨款的铁皮门柜虚掩着,5万元钱已不见踪影。 事后,公司就赔偿问题多次与潘协商无果,将其告上法庭。公司认为,作为职工,潘某在未采取应有防范措施的情况下致巨款失窃,应承担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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