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追究“行政不作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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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09日13:18 扬子晚报 | ||
长期以来,政府部门存在的不该作为而乱作为、该作为而不作为,服务上不作为、管理上乱作为等,严重阻碍了政府 部门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进程。在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后,作为江苏省全面应对“入世”的先行示范区,苏州率先营造与国际 接轨的法制环境和运行机制。苏州市委、市政府把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政府效能,提升到苏州发展的生命线的战略高度来认识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强调,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要坚决制 止和查处。苏州市纪委、监察局的领导说,行 苏州市一方面通过建立市行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加大效能告诫力度和投诉处理力度。另一方面制定了行政机关工作 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不作为”行为,明确纪律和法律责任,建立追查制度,根据不同情况,采取诫勉教育、通报 批评、效能告诫、扣发奖金、调离工作岗位或停职离岗培训和给予行政纪律处分6种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方式。同时,完善绩效 考评机制,督促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以积极的姿态依法履行职责。 苏州市虎丘区横塘镇吴山岭墓区未经林业、国土部门审核、审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用于扩建公墓。苏州市有关部 门对这起青山“白化”事件调查后,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行政“不作为”导致严重后果的案件。在毁林造坟过程中,分管民政 工作的副区长对履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督查不力;具体管理公墓的区民政局长和镇分管副镇长,没有及时发现和阻止毁林造 坟行为;墓区所在地的村党支部书记,对造坟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和补救,导致6.75亩林地被占用,400多株 林木遭到砍伐。对4名当事人分别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此外,对该事件中规避法律规定、越权审批建立墓区的区民政局 前任主要领导,给予了行政警告处分。此案的处理在苏州干部队伍中引起强烈反响。本报特派记者吕妍(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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