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江县交警中队副中队长酒后驾车酿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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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0日11:20 新桂网-南国今报 | ||
今报柳州讯(记者陈杰)今报记者从有关方面得到的最新消息,柳江县穿山交警中队副中队长曾XX,因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近日被查处。据称,这是公安部“五条禁令”颁布实施以来,广西第一个触到“高压线”的民警。 2月8日晚,曾在柳江县百朋镇老家吃饭喝酒后,驾驶一辆自家的私车回到县城拉堡镇。后又应中学同学李某请求,驾车送李到柳州。他在将李送到柳州市工人文化宫后,又独自 由于曾某在全国公安机关正在贯彻落实公安部颁布的“五条禁令”期间,酒后驾车并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严重后果,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引起了柳州市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据了解,柳江县交警大队2月9日已就曾某严重违纪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公安部的“五条禁令”颁布后,柳州市公安局出于对广大公安民警的关心和爱护,为避免民警因一时不慎触了“高压线”,曾将“五条禁令”的内容缩印制成《禁令卡》,让民警们随身携带。但曾某还是违反了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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