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一念之差 撞人变成“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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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0日13:27 扬子晚报 | ||
潘某驾驶拖拉机从黄桥十桥北路途经直来桥村由南向北行驶,当行至十桥中路黄桥中学西大门路段时,撞伤受害人刘 某,潘某在群众帮助下将刘某扶上自己的拖拉机打算送医院治疗,在行驶的途中,潘某明知刘某受伤较重,却将刘某抛弃至黄 桥一处荒野中,后经群众发现报警,但终因抢救无效死亡。负责案件起诉的泰兴市检察院的检察官指出,这样一起原本十分普 通的交通肇事案件,潘某一念之差由交通肇事者成了故意杀人犯,要是潘某在事发后多想到一点法律也许事情就不会这样。7 日,泰兴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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