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查获倒卖陈化粮大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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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0日14:06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涪陵区工商分局日前查获一桩倒卖陈化粮大案,丰都县粮食局直属库等四单位分别受到处罚。 经工商人员查明,2001年10月,丰都县粮食局直属库租用该县包鸾中心供销合作社酒厂的营业执照和公章,在郑州粮食批发市场通过竞价,与中国储备粮食管理总公司签订9份合同,购买陈化粮包括稻谷、小麦、玉米共11313吨(其中4份合同6519吨陈化粮,系为涪陵粮 据工商有关负责人介绍,按国家规定,陈化粮只能用于生产酒精或饲料,由使用单位直接向售出方购买,不允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买转卖。涪陵区工商分局近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倒卖陈化粮的丰都县粮食局直属库、涪陵粮油劳动服务公司、涪陵富阳贸易公司,没收其全部非法所得;对提供营业执照和公章的丰都县包鸾中心供销合作社酒厂,处以罚款。(记者 邹诚 谢兵 通讯员 朱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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