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夹克熏死人 执法人员忠告:购物莫忘要发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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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1日11:11 青岛日报 | ||
编辑同志: 新年好! 我是贵报的忠实读者,年前买到一件假衣服,向您反映一下。希望通过贵报呼吁有关部门治理一下此类服装店。 1月26日我来到位于开发区长江商厦北边的一家服装店,看见里面人多我便走了进去,不足20平米的网点服装门类倒挺全,我便挑选了一件男装休闲夹克,由于时间匆匆没来得及细看和索要发票。春节拿出来穿的时候发现这件夹克发出刺鼻的犹如胶皮燃烧的气味。前天我用水洗(其标签标明可水洗),洗衣过程中发出的气味令人掩鼻而几次中断。在晾晒过程中,用手摸衣服,手上沾满了毛,这件毛料夹克居然掉毛!我想:我肯定买到假冒伪劣服装了。 因为没有索要发票等凭据,也就无法到商店去退货和索赔,希望通过贵报提醒一下消费者,购买服装一定要认准正品和索要发票,也希望有关部门对此类服装店给以查处。谢谢!读者 e23 执法人员忠告:购物莫忘要发票 昨天,记者就此咨询了市工商局12315举报投诉中心的工作人员,他们介绍说,发票不仅是一种购物的凭证,还是工商执法人员用来调查及调解消费纠纷的重要依据,如果发票遗失或是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没有索要发票,则给纠纷的处理带来难度。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时应及时索要发票并妥善地保管好发票。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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